博士后工作站
一、博士后进站需要的材料
1、博士提出申请的条件:
1-1:新近在国内、外获得博士学位,尚未正式分配工作;
1-2:40岁以下,身体健康,品学兼优;
1-3:学科专业相近
2、提交材料:
2-1:《博士后申请表》
2-2: 两位本学科领域专家推荐信
2-3: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答辩决议书及学位办公室证明
2-4: 培养单位或原单位同意其做博士后的同意函及鉴定意见
2-5: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
2-6: 县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或博士后毕业时体检表
2-7: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(组)推荐意见 (国外博士后申请)
3、考核:
3-1: 学术专家委员会指定5人专家考核小组
3-2: 申请人向考核小组口头汇报进站后的工作计划
3-3: 考核后,考核小组提出拟进站人员名单并指定辅导专家
3-4: 报海淀园博士后管委会批准
4、签订协议书:确定招收人选后,签订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》
5、上报全国博管会复核:上报材料包括:
5-1:《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》
5-2:《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》
5-3:《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》
5-4: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》
6、进站:
6-1:海淀园管委会见到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,即发进站通知书有关材料并通知本人。
6-2:凡被录取的博士后,收到进站通知书后,应按时来报到,进站工作。逾期不进站者,按自动放弃博士后职位助理,不保留资格。如仍要求做博士后,需重新申请。
6-3:进站前,签订《工作协议书》